达夫(好居网用户) 5784天前 / 阅读 :
作为长期致力于促进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工作的人士,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会长刘福中,对《循环法》中的相关条例极为关注。日前,在中国家电网的专访中,刘会长从四个方面重点探讨了《循环法》对家电行业的作用和影响。
充分理解《循环法》的意义和内涵
据刘会长介绍,《循环法》的出台,对于中国的经济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循环法》的出台将促进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已达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素质。因此,作为家电企业,要充分理解和领会《循环法》的重要意义和内涵。
家电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产业,也是典型的组装工业,产业特点决定了在生产环节中对原材料浪费普遍,并且行业中对于废旧电器的拆解基本是手工操作,对人们的生活环境污染严重。
刘会长指出,家电行业生产能力浪费大,产业规模闲置多,行业如果以量和规模来维持发展,则会后劲不足,缺乏发展动力。因此,对于家电企业来说,应该以《循环法》为依托,从中找到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思考如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企业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对家电行业的重要影响和导向
《循环法》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意义,刘会长表示,法规中制定的明确的“生产者负责制”和“强制回收产品目录管理”对家电行业来说其影响将导向企业的行为。
“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脑这五种电器产品被纳入到强制回收产品目录里”,刘会长说,“将来强制回收的家电产品范围会逐步扩大。它促使家电企业需要注意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废弃产品和包装进行回收;二是对可再利用资源生产企业要负责利用;三是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生产企业要负责无害化处置;四是要全面贯彻能效标识制度。”
为了配合制度的执行,国家将建立健全能源效率标识等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目前,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已经出台了能效制度,刘会长告诉记者,以后能效制度规定的产品品种会不断增加,诸如电风扇、热水器等产品将包括在内。
家电行业需要做的准备
制度有了明确的规定,从规定中企业也找到了发展的方向。那么企业如何去发展,应该做哪些准备呢?
刘会长指出,首先,企业要做到对废旧产品进行全方面的关注,需要思考如何建设回收体系以及废旧产品如何处理的问题。回收体系可以有三种建设模式,一是企业自己建设回收体系;二是可以联合多家企业建设;三是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来负责回收,例如回收公司或社区回收站等。处理方式上,则要交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企业来处理拆解,并要考虑哪些是可再利用的废旧资源。
第二,企业要走绿色设计和制造的道路来发展产业。在管理上,学习领会《循环法》中的绿色思想,实施绿色化管理,严格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不采购有危害性的元器件或原材料。在产品设计上,实施绿色设计,作易回收的设计,产品尽量不采用焊接或铆接设计;尽量采用易降解、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的元器件或原材料;尽量采用可再生利用的原材料;考虑长寿命产品设计,尤其是耐用产品。
第三,企业需要走减量化的发展道路。在产品重量上,尽量选择合理匹配重量的元器件或原材料;在数量上,尽量采取产品零部件通用化;减少原材料品种,达到易拆解的目的。
对二手家电的制约
在家电行业中,二手家电本质上是循环经济的产物,它充分利用了原产品的剩余价值,市场中也有适合的消费群体,二手家电行业已然成为附属行业。“《循环法》也从法律上认可了二手家电市场的合法性,并对该行业作了约束和规范化管理。”刘会长告诉记者。
首先是标识管理,规定废旧产品允许再加工修复成为二手产品销售时,必须贴有标识说明是再利用产品,以达到谁销售谁负责的目的。
其次是标准制约,国家制定了二手家电的质量标准来规范管理二手家电产品。
三是市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条例的企业,企业如果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或者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将罚款五千到五万元,逾期不改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会长表示,“这样规定不但是对二手电子产品的法律制约,也是对消费者的使用权和安全权的保证。”
他同时透露,为了配合法规的执行,专门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规定也即将在今年年底出台。